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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一般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者,土地所有權人應填具申請書,並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至於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申請時須檢附地政機關所核發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只要其它要件符合,亦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欲申請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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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使民眾更方便、輕鬆的申辦陽台補登,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特別針對陽台補登的相關作業流程及應注意事項,製作了「陽台補登便利包」,有需求的民眾可至該所一樓服務中心索取或該所全球資訊網站下載。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針對早期竣工平面圖上未註記陽台之建物,目前皆可辦理陽台補登記,所有權人為符合實際並增加建物可銷售面積,陸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因此,為了讓申請民眾能夠正確又方便的瞭解相關流程及應附文件,該所製作了「陽台補登便利包」,將工務局與地政事務所的辦理流程、應附文件、相關申辦書表及書寫範例,完整蒐集,提供民眾參考,讓民眾即使自行申辦亦能輕鬆上手。
 
莊主任進一步指出,地政事務所始終站在民眾的角度、體貼民眾需求,本著用心、效率及專業的精神,提供最優質、親切的服務,並持續努力、不斷創新,以提昇服務品質,用心做好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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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有買賣預售屋而獲利,應以預售屋出售之實際成交金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出售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所以因取得預售屋而支付之成本及必要費用,應妥善保存相關憑證,才可以核實列為財產交易所得之減項。
 
該局最近查獲李君2014年度向甲公司預購房地2,100萬元,2015年間出售2,600萬元,漏未申報財產交易所得500萬元,李君向該局主張尚有支付仲介費100萬元應自所得項下減除,惟李君未保存相關憑證資料,又無法舉證確有支付仲介費之事實,遂核定李君2015年度漏報財產交易所得500萬元,除補徵本稅200萬元外,並裁處罰鍰100萬元。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買賣預售屋之情形,應妥善保存預售屋讓渡書或契約書,及買賣預售屋所產生必要成本費用(例如:仲介費、廣告費、換約手續費等)之憑證正本,並依規定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或未經他人檢舉前自動補報補繳者,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可免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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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016年11月9日表示,地價稅11月1日開徵,但有許多符合自住條件的民眾並未申請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導致地價稅額大漲。財政部祭出地價稅「補救雙措施」,(1)只要符合自住條件的民眾,都可以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補申請,期限到11月30日止。(2)適用自住稅率,卻已經繳納非自住稅率稅單的民眾,也可以在11月30日前向稽徵機關申請,經核准者,地方稽徵機關將會退回溢繳的地價稅。財政部已要求地方政府受理適用自用住宅民眾補申請案,只要是在2016年9月22日前符合自住條件者,就可適用優惠稅率;若是9月22日以後才符合者,也可以來申請,但2017年的稅單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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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可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說明:都市計畫編定為道路用地、公園用地、學校用地、機關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並非全是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法的規定,公共設施用地中,需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取得者才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故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檢附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必須備註該筆土地係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保留供政府或公共事業機構取得開闢,以徵收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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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2016年1月1日實施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個人交易房屋、土地,係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計算所得,其餘額為負數者,即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該損失金額不得再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
 
該局指出,倘個人在上開交易日以後3年內交易其他也屬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計算結果如有交易所得,得先減除上開房屋、土地交易損失金額,再以其餘額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該次課稅所得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繳納應納稅額。
 
該局舉例,甲君2016年1月1日買進A房地,成本1,200萬元2017年1月1日出售,售價1,300萬元,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共15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100萬元,A房地的交易所得金額為損失50萬元(成交價額1,300萬元-成本1,200萬元-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150萬元=損失50萬元)。
 
甲君另於2017年6月30日購進B房地,2018年1月1日出售,成本1,200萬元,售價1,600萬元,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共10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110萬元,B房地的交易所得金額為300萬元(成交價額1,600萬元-成本1,200萬元-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100萬元=交易所得300萬元),課稅所得金額為140萬元(交易所得300萬元-A房地交易損失5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110萬元=課稅所得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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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有效促進土地利用,遏止非都市土地藉由開發許可養地牟利的不當情形,內政部於2016年10月6日部務會報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已獲准開發許可的開發案,應於10年內取得使用執照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運文件,否則原開發許可將失其效力。此外,這次也一併放寬水利用地容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的容許使用面積,以配合打造產業綠色通道及推動再生能源。
 
內政部表示,這次主要有4項修正重點。第一,調整水土保持或整地排水工程辦理時機,減少二次施作不便情形:讓開發者於取得許可後得將水土保持或整地排水工程與雜項執照或建造執照併行申請,相關工程能整體規劃一次進場施作;同時為避免開發者於土地完成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後遲不進場開發反待價而沽,不利土地利用及管理情形,本次修正明定開發者應於10年內取得使用執照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運文件,否則原開發許可將失其效力,藉此督促其依限按計畫開發利用。
 
第二,針對開發許可或同意的計畫被廢止或失效情形,明定後續處理方式:依法取得開發許可並完成變更編定異動登記的土地,本應依計畫實施管制,為解決該類土地嗣後因原開發許可或同意的計畫被廢止或失效,致使用管制失所附麗無所依循的情形,特別針對其是否已依開發計畫開始使用等不同情形,明定恢復原分區用地等後續處理方式,務實解決問題,並維持土地使用管制的秩序。
 
第三,放寬水利用地容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容許使用面積,提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配合非核家園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將放寬水利用地容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容許使用面積不受660平方公尺的限制。但仍須依水利相關使用許可規定辦理,以確保其蓄水、供水及防洪等功能不受影響。修正後即可利用水庫、滯洪設施等大型水利設施用地發展太陽光電發電事業,提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
 
第四,限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保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考量太陽光電發電設施點狀設置於農牧用地上並無區位限制,易造成零星蛙躍使用致優良農地資源流失,故限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以保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
 
內政部指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修正後將有助於非都市土地的開發與管理,並在兼顧優良農業生產環境下,積極提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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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預售屋屬權利交易,賣方應以預售屋(含土地)交易時之全部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的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並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個人出售預售屋並未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其交易相對於一般商品買賣,交易金額龐大,如買方於不同年度分次支付買賣價款,其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係以「交付尾款之日期」為所屬年度;如尾款交付日期不明時,得以原始出售該預售屋的建設公司記載本次預售屋買賣雙方與該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異動日期(俗稱換約日)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以避免產生單一交易其所得因不同年度收取價款而分年認列損益之情形。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2013年10月1日以1,500萬元向A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1戶,於2014年12月15日將該預售屋以1,800萬元出售予乙君,因乙君分次支付價款並於2015年1月15日交付尾款,所以甲君應將該筆財產交易所得300萬元(1,800萬元-1,500萬元)併入2015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如尾款交付日期不明,但查得甲、乙君係於2014年12月31日向A建設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換約,則甲君應將該筆財產交易所得併入2014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提醒,民眾買賣預售屋獲利,應依所得歸屬年度按實申報綜合所得稅之財產交易所得。如有漏未申報者,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或未經他人檢舉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可免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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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買受人雖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惟該支付價款如係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仍應視同出賣人贈與,課徵贈與稅。
 
該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該局最近審理1件二親等以內親屬間不動產買賣申報案件,甲、乙(父、子)雙方約定買賣價格為5,000萬元(即不動產公告現值),主張為買賣而非贈與,並提示相關收付款資料。

經該局深入查核後發現,買受人(乙)支付價款資金之來源係由出賣人(甲)向銀行貸款,非屬乙之自有資金或獨自向銀行借款,與前揭規定未合,故核課甲贈與稅500萬元。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主張二親等間財產之買賣非屬贈與,應提示相關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文件,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以免因證據不符而遭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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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這裡怎麼變這麼漂亮,我都認不出來了』、『好多體健設施好棒棒,接小朋友下課可以順道來這裡消磨小屁孩們的體力』許多來大同國小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們開心著說!新北市樹林區2016年10月12日舉行『太元公園完工啟用典禮』,樹林區長林耀長與在場200多位地方居民一同揭幕啟用,公所特別邀集了彭厝社區發展協會樂團來演出長輩們喜愛的歌曲,共同慶賀太元公園落成啟用。
   
樹林區長林耀長表示,太元公園位於太平段895、896、896-1及897地號,公園面積約1,027平方公尺。在景觀部分,保留既有原生喬木,規劃環園步道,更栽植四季草花打造多層次色彩繽紛的地景。另園區綠化面積達50%以上及採用透水鋪面,全區採自然下滲排水,並搭配草溝、透水管、自然下滲陰井加強雨天之排水。最大的特色是在陽光草坪下設置一處地下儲水槽,可集水1.6噸做為次級回收水,可提供清洗、澆灌使用。
 
在設施方面,有兒童遊戲區、體健廣場及環狀步道,且園區規劃充分的夜間照明,確保夜晚來此運動休憩市民的安全。配合市府『新北動健康』政策,無論是親子老少都希望周遭里民多加利用,共同珍惜這塊難得的綠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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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的財源籌措,行政院會2016年10月2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是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財源的籌措,請財政部與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充裕長照財源。
 
財政部表示,近年來國際間對於財富分配議題日益重視,實施遺贈稅制國家大多數採行累進稅率,我國現行採單一稅率10%,外界時有稅率偏低可能造成世代不公的議論。為發揮遺贈稅課徵對社會公平的正面意義,並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指定以調增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作為長期照顧服務支應財源,及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修正涉及歧視性文字,因此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遺產及贈與稅法」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1)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用語,將「殘障」文字修正為「身心障礙」。(修正條文第12條之1)
 
(2)為符合社會公平及避免產生稅負遽增情形,並配合長期照顧服務之財源籌措,將現行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修正條文第13條及第19條)
 
(3)為期適用明確,增訂依第13條及第19條調增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用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58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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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主動傾聽簡易都更定期輔導追蹤案件心聲,自即日針對已申請簡易都更適用證明者,自動延長其證明時效為1年,期盼讓民眾在重建方案的討論上能有更為寬裕的時間進行溝通協調,以促使簡易都更整合過程更加順利、周全。
 
城鄉發展局邱敬斌局長表示,市府一向以民眾的真實需求推展市政,本次亦是於2016年6月擴大簡易都更適用範圍後,市府主動傾聽民眾心聲,其大多表示延長簡易都更證明期效將有助於增加成案機會、提昇申請案件建築圖面品質及減少建造執照補正次數,所以市府從善如流回應外界期待,延長簡易都更適用證明認定期效,從原本的6個月調整為1年,未來僅需於1年內向工務局申請建造執照即可,如有需要可再展延1年,降低申請者於簡易都更整合過程中不可預期和不確定性。
 
都市更新處張溫德處長補充說明,簡易都更政策於2013年8月推動迄今,目前取得建造執照動工計有6案、定期輔導追蹤案件計有29案,為因應民眾整合辦理簡易都更案件受當前房地產景氣影響而觀望謹慎的情形,使民眾於洽談重建時之態度更為審慎,故市府延長簡易都更適用證明認定期效,有助於簡易都更潛在案件準備周全後再申請。
 
現為積極宣導簡易都更政策及協助民眾了解修法內容,市府除持續辦理社區15人連署申請專業團隊到社區提供法令解說的服務外,後續也會藉由多元管道辦理一般民眾教育訓練、工作坊、廣播教育等一系列課程,相關訊息可至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ntpc.gov.tw)查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民眾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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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再次提醒民眾,違章房屋雖然没有權狀,但也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並繳納房屋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不管有無產權登記,都是房屋稅課稅範圍,一般最常見的房屋增建,包括頂樓違建、陽台加建及一樓前、後、左、右空地自行搭蓋的違章建築,該局特別提醒,房屋所有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稅籍,以免權益受損或發生漏稅情事而遭受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物,兩者之間是沒有關聯,故違章房屋設立稅籍及繳納房屋稅,僅代表納稅義務的履行,並不能據以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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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戴德梁行統計,2016 年第 3 季土地交易量為 422 億元,擺脫 2016 年上半年單季百億低量保衛戰的窘境。第 3 季 10 大土地交易有 7 宗交易為住宅及商業土地,其中並以華碩 (2357-TW) 稱王,以單筆 78.3 億元購入台北市北投區土地。

其次則為上市建商興富發 (2542-TW) 以 24.66 億元的購入台北市南港區土地 1581.18 坪,則以每坪單價高達 155.99 萬元在第 3 季稱霸。但是第 3 季的地上權土地則創下了零標脫的難堪記錄

戴德梁行指出,今年第 3 季 10 宗交易全部突破 10 億元以上,且有 6 宗交易面積逾 3000 坪,第 3 季的交易成績應能稍微緩解投資人對於房地產後勢的恐慌感。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楊長達表示,大型建商對於六大都會區具有開發「親民房價」潛力的土地一直都在持續關注,只是不再盲目追價,僅瞄準價格軟化的地主下手。過去幾年豪宅盛行時,市場並沒有太多首購族的立足點,高總價產品退燒後,剛性需求的首購族反而成為建商的下一個目標,六都內只要有發展親民總價的地區,就是開發商獵地的定位點。

但是距離房市回溫,戴德梁行表示還有艱辛的路要走。就在土地所有權交易稍有起色之際,第 3 季的地上權土地則創下了零標脫的難堪記錄,地租政策讓投資人遠離了地上權標案,新制房屋稅則讓地主遠離了都市更新。但地上權的標脫關鍵不在權利金或地租的高低,而是地租漲幅的鎖定,都市更新能否推動也不只是獎勵的多寡,只要人民對於政府「想調就調」的租稅政策疑慮一日不解開,再多的獎勵也推不動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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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4日電)台北市今天公布6月實價登錄結果,全市交易量共988件,較上月少115件,不動產交易總金額也減少24.39億元;其中電梯大樓為購屋主流,交易量增加最多的為文山區,件數為125件。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為讓民眾掌握房市脈動趨勢,公布6月實價登錄買賣資訊,並結合住宅價格指數,進行不動產價、量動態分析。

整體而言,6月全市交易量共988件,較上月1103件少115件,與去年同期947件相比,件數增加;在交易量減少下,6月不動產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221.05億元,也比上月少24.39億元。

以建築型態區分,民眾仍以電梯大樓為購屋主流,占總交易量近5成,公寓次之,套房墊底;商廠、商辦和店面都也比上月微增。

地政局說,12個行政區在6月間的交易量與上月相較,增加最多的是文山區,交易件數125件;減幅最大的是南港區,交易件數僅36件;交易熱區則是中山區,有138件,重回冠軍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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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4)日邀集22個地方政府開會研商房屋稅相關問題,財政部賦稅署署李慶華會後表示,有關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期程,將維持3年調整一次,並訂定統一的折舊率標準,預定1個月內提出,至於10萬元的免稅額,也將隨房屋標準價格調整時調整,計算參考公式則預定在2個月內提出。

由於部分地方政府近來調整房屋標準價格,包括前行政院長陳冲以及不動產業界人士等等紛紛反應房屋稅稅負偏重,財政部今日邀集地方政府稅捐稽徵單位就房屋稅相關問題進行檢討,研商的3大重點包括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3年期程規定是否調整、檢討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妥適性,以及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標準等議題。

李慶華會後說明表示,有關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3年期程部分,基於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是否合理,主要在於是否充分考量各項影響因素及調整幅度、時機是否合宜,且縮短重行評定期程未必有助稅基合理化,且考量地方政府評定作業所需人力及時間,各地方政府代表獲致一定共識,仍維持現行3年調整一次,但可在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時一併配合檢討。

有關房屋折舊率部分,李慶華說,由於各地方政府評定的耐用年數與殘值率等折舊標準不一,為使各地方政府有一致且合理的認定標準,減少徵納爭議,將由高雄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彙整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意見後,訂定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參考標準,1個月內報財政部核定。

至於住家用房屋免徵房屋稅標準部分,現行規定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但未來房屋標準價格如依規定重行評定時,免稅額將可因地制宜,合理反映免徵房屋稅的房屋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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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今年不動產投資首度開胡,昨(4)日一口氣標下高鐵局三筆土地,以31.2億元拿到位於高鐵桃園站二筆、新竹站一筆土地,共約3,222坪,加上先前桃園產專區、台中烏日站地上權及一筆土地,國壽已搶下高鐵沿線逾8.2萬坪土地。

高鐵局昨天標售桃園、新竹、台中及台南四車站周邊土地,但多數是住宅用地,國壽無預警出手搶地,以20.5億元拿下桃園站二筆緊鄰的商用土地,共2,033坪,及10.7億元標下新竹站1,189坪的土地,都只比底價多出數千萬元,溢價率為2.8∼5.7%。

國壽甚至標地時已「自帶租約」,已有客戶承諾只要國壽標到桃園站土地,就會承租國壽興建的整棟大樓。國壽發言人林昭廷表示,租金年收益率預估有2.5∼3%,算是不錯的投資。

由於高鐵桃園站鄰近台北,前往桃園國際機場又極便利,因此國壽搶下桃園站另一塊土地,將興建自用辦公大樓,提供國壽桃園區的員工辦公,國壽在此區塊也已標下6.6萬坪的地上權,即目前已開業的outlet商場華泰名店城,年底第二期商場也將開業,2∼3年內四期商場都會開發完成,複合式商辦大樓則會在2021年前完工。

國壽表示,高鐵桃園站的交通便利性加上周邊陸續開發,已有不少廠商有意承租辦公大樓或商場,國壽看準此商機投資,未來幾年將逐步增加在此區的固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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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5日電)第3季全台購地金額高達新台幣440億元,為近4年來同期新高。商仲高力國際統計,建商大舉買地出手169億元,其中,興富發集團就花了76億元。地方政府也努力標售精華地達212億元。

外商商仲高力國際今天發布第3季商用不動產調查統計,第3季土地成交金額高達440億元,比第2季大增290億元,亦比去年同期的255億元年增72.5%,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

促成第3季購地金額大增的主因,高力國際分析,各級政府努力標脫精華區土地達212億元;建商不手軟,趁市場回檔下手買地達169億元,比第2季大增120億元,其中興富發集團(包括潤隆建設)大力買進土地至少76億元,是最大買家。

高力國際指出,建商第3季大舉出手,主要是第3季各縣市政府的土地標售底價相對便宜,囤地比囤房的稅負較輕也是主因。

高力國際說,在投資市場交易方面,第3季交易金額僅82億元,比第2季283億元大幅減少,僅有一宗大型交易,是由富邦人壽耗資40.8億元買下北市的「東京企業總部」,而第3季所有超過3億元以上的不動產交易(72.7億元)幾乎全是廠辦大樓,成交金額歸於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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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近來租屋糾紛日益增多,主要關鍵在於租賃雙方對權益的不瞭解與漠視。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為了保障雙方權益,除了針對房東、房客、學生族群舉辦系列講座及2016/7/21至2016/9/20於新北市府1樓提供免費租屋法律諮詢外,新北市府與「崔媽媽基金會」及「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數位媒體設計科師生共同製作了租屋懶人包,希望藉由淺白易懂的圖文說明,讓民眾快速了解租屋大小事,並在臉書「我的新北市」等網路通路播放。
 
耕莘專校王尊賢老師表示,很高興帶領數位媒體設計科的學生參與製作懶人包,透過學生們年輕、直率的特質與懶人包明快傳達訊息的風格互相搭配,輔以資訊設計概念,讓懶人包不僅圖案簡白易懂,動態圖片、內容及旁白設計,都大大增加懶人包的可讀性。
 
值得一提的是,不只讓學生有機會用設計為社會服務,透過設計服務與反思行動,也讓這次的產學合作案別具教育意義,培育下一代有創意與人文關懷兼備的設計師。參與計畫的學生表示,本身即有租屋經驗,這次更藉機學到許多重要的租屋常識,未來有機會也能運用到自己實際租屋上,也很開心老師的一步步的帶領,到看到成果的成就感,是一個非常難忘的學習經驗。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邱敬斌表示,考量到房東、房客租賃權利義務不盡相同,因此分別規劃了「房東放心出租篇」跟「房客安心居住篇」,一方面讓在新北市賃居的房客或初次租屋的學生,學會如何看屋、簽約;另一方面也讓房東了解如何管理屋況及挑選房客,以減少租屋糾紛的發生。懶人包網路上線時,還會搭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租屋常見問題」之網頁說明,便利民眾閱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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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捷運南勢角站「南方之星」2016年10月3日展開第9度標售31戶,包含23戶一般事務所及8戶住宅,坪數12.96~53.05坪,標售底價528萬元起跳,最高2205萬元,拆算每坪約41~44萬元不等,符合當地行情,此次標售再吸引42封標單,皆集中在18標單,18戶最後都標脫,異常熱鬧,標脫率約58%,標脫金額2億1337萬1079元,溢價率近4%,成為今年表現最亮眼的捷運宅標售案。
 
「南方之星」9度標售,23戶一般事務所中,坪數12.96~29.2坪,總價約528~1280萬元,至於住宅共8戶,坪數41.94~53.05坪,總價1749~2205萬元,此次共18戶標脫,包含4戶住宅、14戶一般事務所,難得一見地,標脫率將近6成。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于靜芳表示,「南方之星」繼前次標售8月標出11戶後,此次再標脫18戶,觀察標脫戶,一般事務所多集中在總價帶528~1000萬元最多,以19樓最多人投標,住宅則集中在12~14樓高樓層戶,顯見目前市場狀況下,民眾還是多青睞總價帶低、格局條件良好的物件,此次標售標脫將近6成,溢價率也高達4%,相比「美河市」、「碧潭有約」、「北方之星」標售乏人問津、溢價率甚至不到1%,已是今年標售最佳的捷運宅。
 
于靜芳指出,不過,「南方之星」還有25戶餘戶,多為總價帶較高或條件較差,未來要一次出清恐有難度,將再刷新捷運宅標售次數最多的紀錄,目前來看,自住客當道,唯有「降價」才有標脫機會,堪稱2016年賣壓最大蚊子館的「美河市」,2016年2次標售只標出6戶,都是低總價小坪數,「碧潭有約」6月也只標出1戶,接下來的標售,捷運局都已決定雙雙祭出降價約1成策略,期待民眾買單,以突破2016年標售冷清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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